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文卫职罚〔202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被处罚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已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参照《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关于“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涉及人数在10人以下的,罚款30000元以下”。本局对被处罚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9 |
决定机关 | 温州市文成县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