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珠金三)应急罚〔202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5月18日,三灶镇应急办行政执法人员对珠海捷威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通过检查该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新进员工王佩佩和周剑明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人民币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31 |
决定机关 | 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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