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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哈市环罚〔202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8.6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8
    决定机关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