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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哈市)应急罚[2021]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
    行政处罚内容 哈密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煤卸料口未设定有限空间警示标示、氧含量检测小屋氧含量固定式报警器不能正常报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作出处人民币30000元(叁万)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6
    决定机关 哈密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