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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黄市质监处字(2017)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内容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21
    决定机关 青岛市黄岛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高岩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