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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巩环罚决〔2018〕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8年5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行政处罚内容 处叁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5
    决定机关 巩义市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