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 攀 )应急罚〔 2021 〕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1.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仍从事危化品经营;2.未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3.可燃气体报警仪断电未投入。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7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23331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叁佰叁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18 |
决定机关 | 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