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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中金炉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吉超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00068****07X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民终1032号
    案号 (2018)苏0303执108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4-19
    发布日期 2018-08-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支付欠款本金19400000元,利息按判决书计算,诉讼费2029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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