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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柯综执罚决〔2019〕023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7
    决定机关 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