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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市天洲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松青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8031796-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津0111民初8516号
    案号 (2018)津0111执69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2-08
    发布日期 2018-02-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津市天洲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前向原告焦计群返还工程保证金1500000元并补偿诉讼费损失10725元;二、原告焦计群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10725元,由原告焦计群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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