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19)524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车于10时00分,从南宁火车站搭载44人到东兴,收取包车费用1400元,现持有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有效期为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12日。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0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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