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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阿拉腾达来经营无合格证电热毯案
    行政处罚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9
    决定机关 鄂鄂前旗昂素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阿拉腾达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