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花市监处字[2020]03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通报批评#罚款0.2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23 |
决定机关 |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陈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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