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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下卫公罚 [2020]31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2月7日,浙江蕾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第一分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前台服务员俞婷婷一人在岗从事前台接待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活动。当事人违反健康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结合《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环境卫生类(24)1.裁量标准,违法程度:“较轻”,情节后果:“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6名以下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并“及时改正的”,裁量幅度:“警告,罚款500元以上1850元以下”,决定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佰圆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1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下城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