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茂环(电白)罚字〔202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禁燃区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行政处罚内容 处8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1
    决定机关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