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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市管罚处字〔2017〕1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不合格男装夹花充棉夹克一件,没收违法所得177.5元,并处罚款1901.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31
    决定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曾召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