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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执法行罚字[2019]第041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忠佳永兴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北京忠佳永兴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2019年07月05日上午,当事人北京忠佳永兴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为了出货方便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义乌市福田街道涌金路B43号人行道上摆放多包货物。于当日09时34分被我局执法队员当场查获,执法人员对占道物品进行丈量,占用人行道约6.4平方米。现当事人已将物品搬离人行道。罚款人民币6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8
    决定机关 市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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