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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新区卫医罚〔2021〕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09
    决定机关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