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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新区管市监处字〔2021〕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为及其从属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0.00元;处罚结果分类:罚款,没收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12支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1
    决定机关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