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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枣山市监罚〔202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枣庄市速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抽检2kg韭菜(抽样基数2kg,购进日期2019年11月27日),抽检结果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整(¥1.00元);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8
    决定机关 枣庄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