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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3080400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处罚的种类:警告;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项;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4
    决定机关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