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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滁城管﹞罚决字﹝2019﹞第ZD9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对金鹏山河境项目北侧的深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案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罚款贰万三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1
    决定机关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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