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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威卫公罚[2020]6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2
    决定机关 威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