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长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0011320****668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渝0113民初19455号
    案号 (2020)渝0113执544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0-11-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重庆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巴南区刘小霞建筑设备租赁部与被告重庆长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日签订的《建筑周转物资租赁合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被告重庆长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巴南区刘小霞建筑设备租赁部截止2019年11月30日租金1 197 798.75元及自2019年12月1日起按478.0974元/日计算租金至归还或赔偿之日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本合同确定的履行期起以实际产生租金金额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时止); 三、被告重庆长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巴南区刘小霞建筑设备租赁部归还快拆架11 940.85米、顶托1839套、方钢17 126.7米,若不能归还按快拆架13元/米、方钢每米15元、顶托每套13元价格折价赔偿; 四、被告重庆长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巴南区刘小霞建筑设备租赁部支付违约金(以1 197 798.7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付清时止,但同期间违约金及资金占用损失利率相加须以年利率24%为限); 五、驳回原告巴南区刘小霞建筑设备租赁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