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云国土行处[2019]35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被处罚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有关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在白云区人和镇方石村“元洲变电站”(土名)地块处非法占用4587平方米现状为耕地(规划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二、对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非法占用4587平方米现状为耕地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1元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玖万陆仟叁佰贰拾柒元整(¥96327)。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30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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