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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西市监处字〔2020〕第1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9654.51元;2.处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二倍罚款共计162552元;3.没收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商品“亲净随弃式KN95防护口罩”共计435盒。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31
    决定机关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石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