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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浙银保监罚决字〔2019〕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出资合伙企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7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0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