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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修环罚决字〔2019〕第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污口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8
    决定机关 修武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