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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市管罚处字〔2017〕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2、罚款人民币4628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6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小妹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