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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汉市工商处字〔2018〕第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企业注册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我局决定依法吊销汉中揽胜商贸有限公司等26户企业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25
    决定机关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新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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