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市监处〔2019〕5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药品监管案件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销售的抗病毒口服液749.3盒;二、没收违法所得32584.66元;三、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计人民币94848元;罚没款合计127432.66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8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刘彦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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