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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杏公(消)行罚决字〔2017〕01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5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27
    决定机关 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杏花岭区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