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宁市监处〔2021〕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明示或者暗示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和升学、考试等需要,能够帮助提高成绩、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增高、益智等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二)罚款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5
    决定机关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