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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临)市管罚处〔2018〕3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7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童志鸿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