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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公(斜)行罚决字[2021]008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3月22日下午,海宁市公安局民警在对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开设的网站“www.********.cn”从2018年至今一直疏于管理,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3
    决定机关 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斜桥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