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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玉市环罚字[2017]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规定,拒不整改,继续排放污染物。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7
    决定机关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