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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衡处〔2020〕131102200001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91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9
    决定机关 衡水市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增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