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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虎)应急[2019]1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未根据危险风险制定作业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未在危险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处以4.8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7
    决定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