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虎)应急[2019]16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未根据危险风险制定作业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未在危险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处以4.8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7 |
决定机关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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