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仑消行罚决字〔2022〕第005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北仑大碶曼哈顿广场B区128号的宁波市北仑曼哈顿天港大酒店有限公司的防火门闭门器缺失,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条,决定给予宁波市北仑曼哈顿天港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中国工商银行北仑支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中河路15号,账号:3901180009100015628)。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宁波市北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3月28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28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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