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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8808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浦东海光燃气有限公司违反了燃气企业未按规定对用户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情况实施安全检查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0年08月0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兴路1478号实施燃气企业未按规定对用户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情况实施安全检查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其他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1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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