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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番环罚〔2019〕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你单位停止建设;罚款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7
    决定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