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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阿地环罚字[20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废物库管理不规范,废机油桶临时存放于井口机修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4
    决定机关 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