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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2〕第03-01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系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乐达路微医国际数字健康中心工地的施工单位。2022年5月6日,其在施工过程中,未将现场的土方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属于施工单位对建筑土方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20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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