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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松第2120215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9
    决定机关 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