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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普处字(2018)第0720170018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3
    决定机关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