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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宝应海事罚字[2019]0001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泰州市雨润运输有限公司(姜航1/490总吨)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04
    决定机关 扬州市宝应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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