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开封市百奇百爱童乐汇商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204MA****R6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2民终4295号 |
案号 | (2021)豫0204执61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维持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豫0204民初157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豫0204民初1575号民事判决第五项; 三、变更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豫0204民初157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开封市百奇百爱童乐汇商贸有限公司向张庆平支付租金68809元; 四、变更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豫0204民初1575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开封市百奇百爱童乐汇商贸有限公司向张庆平支付违约金6880.9元; 五、驳回开封市百奇百爱童乐汇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六、驳回张庆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4元,由开封市百奇百爱童乐汇商贸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60元,由开封市百奇百爱童乐汇商贸有限公司负担454.4元,张庆平负担105.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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