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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09022014001098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金额:150元,罚款已入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4-08-04
    决定机关 北京市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门城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宝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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