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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1605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万通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了未经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19年11月1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三甲路168号实施未经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2、询问笔录3、营业执照4、委托书5、身份证6、谈话通知书7、行政执法行为告知书8、责令改正通知书9、送达地址确认书10、现场照片11、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报备表12、危废处置相关材料13、其他相关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其他:立即改正擅自闲置环境保护设施的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1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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