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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651161004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温州雁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6年10月20日10时45分,执法人员对位于平阳县经济开发区敖江104国道边的名为温州雁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2016年6-9月份建立的安全台帐不规范,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被我执法人员黄良凯、陈联楚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21
    决定机关 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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